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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小病:不需要住院,门诊就可以看好的病。如感冒等1、在西安市:在西安市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购药,用个人医保卡(IC卡)结算,卡不够支付时用现金结算。不再报销门诊医疗费。2、在异地(不在西安):在异地暂不能使用IC卡,门诊就医费用由个人自负,不再报销。个人账户(IC卡)里计入的医保费用,驻外人员(不在西安市)可以申请年终返还现金。(二)、生大病:指需要住院治疗的病1、西安定点医院就医:如果在西安定点医院(含咸阳局医院)住院,需携带《医疗保险病历本》和身份证办理入院,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其余部分医疗费由西安市医保中心负责结算。2、在异地(不在西安)住院:参保人员在异地因病可就近住院治疗(公立医院),住院前必须向所在的医疗保险机构报告,急性病在住院后24小时内必须报告。出院后提供所需资料报社保部经办人,统一到西安市医保中心报销。异地住院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2、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4、住院发票5、医院级别证明6、单位开具异地就医证明(个人提供家庭地址联系电话)7、单位填写《参保职工报销资料汇总表》8、医保病历本(在西安住院向社保部领取,异地可由社保部代管)(三)、患慢性病:指的是不需住院,但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 以下11种慢性病可申请慢性病补助: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 2000元 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3000元3、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Ⅱ期 2100元 、 高血压Ⅲ期 2500元 4、脑血管病恢复期 2500元5.肝硬化失代偿期 3000元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 2000元7、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2000元8、恶性肿瘤晚期 4000 元9、精神疾病 2500 元10、红斑狼疮 2500元11、帕金森综合症 2500元 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850元起付线)×70%,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被审批病种的最高限额。申请门诊慢性病补助须携带以下资料:1、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等);2、从未住过院的患者需提供门诊病历及抢救病历的原件、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原件;3、相关的检查及化验单的复印件;4、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注:①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②以上资料为二级以上医院的材料(不在西安提供医院级别证明)。③申报时间为每年1、4、7、10月份。被审批后注意事项: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为两年即被审批当年和次年,到期后请及时续报。到市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诊或购药,患者保留当年相关发票处方检查化验等资料,年底交由经办人统一到市医保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