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①互济性。社会保险的互济性首先体现在劳动者之间经济上的互济。其次,是单位或行业间的互济。再次,是经济条件好的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向经济条件差的地区的调剂。 ②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体现在:⑴社会保险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的一般规律是,先在工资收入者及其家属中实施,然后推广到全体居民。⑵世界各国普遍把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重要的社会政策,都要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和发展。 ③公平性。社会保险的公平性首先体现在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人人都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机会均等;其次,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既要反映劳动者长期劳动收入的水平,又要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手段平抑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间的差距,如退休待遇的计算就是这样;再次,社会保险待遇应随物价上涨和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以保证享受者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并适当分享社会发展成果。 ④强制性。社会保险是国家的社会政策,一旦国家将它伯为法律颁布下发,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成员或其所在单位,必须无条件地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服务机构亦应无条件地实施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