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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上年社平工资的9%,第二、三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降3个百分点,起付标准以下自付,以上部分 统筹基金与个人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部分统筹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5001至10000元统筹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10001元以上部分统筹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持文革伤残证和退休者统筹支付分别提高2%和5%,批准转院治疗,个人负担比例增加5%。报销最高限额不能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超出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通过参加大额医疗保险途径解决。 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每人每年100元,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0元。不能减免、不能中断。当年累计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规定的医疗费,由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异地治疗按80%支付.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4万元.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每年12月凭病历资料(或复印件) 复式处方、诊断书、费用结算明细单到旗社保局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