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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异地支票付款的风险控制,方便银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在异地使用支票付款时,票面金额不能超过规定的金额上限(50万元),同时在票面右下方必须记载12位的银行机构代码。您在接受异地支票付款时,除了审查票面要素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外,还应确认支票金额未超过规定上限并完整填写银行机构代码。 如果支票的金额超过规定上限,或者银行机构代码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您应将支票退还付款人,同时与其约定采用其他支付方式。 正确计算提示付款期是您接受支票时的重要审查内容。目前,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例如,出票日为3月1日,则到期日为3月11日。如果3月11日恰逢星期六,则支票的到期日就顺延至3月13日。您在接受支票付款时,一定要准确计算支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并确保在提示付款期内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者向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否则,您的开户银行将不予受理,同时出票人开户银行也将不予付款,您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向出票人追索支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