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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2024.06.29 11:16:57· 国泰君安证券 浏览25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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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原在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下岗分流人员,原参加社会统筹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其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前的原固定工,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加社会统筹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下岗分流到外商投资、私营、个体等其他经济形式从事工作的人员,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前后累计满15年,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024.06.30 15:51:48 · 水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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