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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CreditCard)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信用卡一般是长85.60毫米、宽53.98毫米、厚1毫米的塑料卡片(尺寸大小是由ISO7810、7816系列的文件定义),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结帐日时再行还款。除部份与金融卡结合的信用卡外,一般的信用卡与借记卡、提款卡不同,信用卡不会由用户的帐户直接扣除资金。2006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所以说在刑法上的信用卡是指我们平时所说的银行卡。信用卡本世纪才开始在中国流行,近几年来发展十分迅猛。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信用卡发行量2003年中约为300万张,而到2006年底,达到5,000万张,截至2008年6月30日,中国信用卡发行量已猛增到1.22亿张。过去,只有中资银行才能在中国境内发行信用卡。2008年12月23日,香港东亚银行在中国大陆推出人民币信用卡,成为第一家在中国大陆独立发行人民币信用卡的外资商业银行。按发卡组织分:威士卡、万事达卡、美国运通卡、JCB卡、Discover发现卡(美洲)、联合信用卡(台湾)、大来卡、NETS(新加坡)、BC卡(韩国)、中国银联卡(中国大陆)、Banknetvn(越南)等。威士卡、万事达卡、美国运通卡、JCB卡、大来卡是全球通用的卡。按币种分:单币卡、双币卡。按信用等级分:普通卡(银卡)、金卡、白金卡、无限卡等按是否联名发行分:联名卡、标准卡(非联名卡),认同卡。按卡片形状及材质分:标准卡、迷你卡、异形卡、透明卡等。按信息储存介质分:磁条卡、芯片卡。按卡片间的关系分:主卡、附属卡。按持有人的身份分:个人卡、公务卡、公司卡。此外,中国大陆地区对信用卡的范围与国际有所不同。中国大陆的信用卡广义指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狭义指贷记卡。即中国大陆的狭义上的信用卡与国际上所指的信用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