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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什么时候推出,投资者需要注意什么?
2024.04.25 03:48:10· 萧川 浏览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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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板暂行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元旦休市因素,风险警示板实际于2013年1月4日正式开始运行。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将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及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的股票。 风险警示板相关股票在交易安排、市场监控措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行情显示及交易信息公开等方面与其他股票有所区别,投资者需对此予以特别注意。   交易安排方面,一是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投资者只能使用限价委托,而不能使用市价委托;二是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设置为±5%,退市整理股票为±10%。   市场监控措施方面,一是风险警示股票增加了一种交易异常波动情形,风险警示股票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可对其实施盘中停牌,直至当日收盘前5分钟;二是限制单一账户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行情显示方面,风险警示板的股票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风险警示股票以及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在相关股票行情中分别予以独立显示。   交易信息公开方面,对于风险警示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上交所将分别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对于退市整理股票,上交所将专门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信息披露->交易信息披露->交易公开信息” 栏目进行查询,披露内容位于交易公开信息披露的“十九、退市整理的证券”一节。 上交所特别提醒投资者,除注意上述事项外,投资者还应当全文阅读《风险警示板暂行办法》和《退市整理期实施细则》,以及上交所相关业务通知,详细了解风险警示板的相关规定,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024.04.25 19:50:54 · 薛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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