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等五个方面。1 公司治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股东诚信状况、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2 内部控制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内控体系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以及监督评价与纠正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3 合规管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受托文件遵守的基本情况,以及案件治理和配合监管情况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利益。4 资产管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团队与系统建设、信托业务管理能力以及固有业务管理能力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加强团队建设和风险管理,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5 盈利能力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信托业务盈利能力、固有业务盈利能力以及盈利模式和盈利的可持续性,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建立以信托业务为主的发展模式。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采用在对上述各要素单独评级的基础上再进行综合评级的方式,最终确定评级结果。单项要素的评级结果根据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的得分情况划分为1-6级,综合评级根据各要素的重要性和级别情况确定为1-6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