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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然人客户开立A、B 股资产账户需提供的资料:(1)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身份证名称及号码对应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3)若为授权他人代理的,代理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公证书》原件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境内居民开设B 股资产账户须先将美元或港币外汇保证金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中,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后,投资者凭银行提供的进账单到营业部开设B 股资产账户;(5)16 周岁以上未满18 周岁有合法收入的境内自然人,还需提供本人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等证明;(6)未成年人因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原因需要开立账户的,营业部在审核其身份证明文件、相关法律证明文件及其他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后(所有需要客户签字的地方均需监护人签字确认),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开户手续。未成年人开立的此类账户,只能办理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非交易过户和对相关资产的处分,营业部应对其账户实施必要的买入限制措施,直至客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7)经办柜员开户时,应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了解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操作人及资金来源,对授权他人代办、70周岁以上、或未满18 周岁、不符合适当性要求的账户应予以重点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