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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申请人需同时满足:每月还贷额度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现房)以及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和7家受托银行共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