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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补缴问题的咨询
2023.06.05 15:25:11· 格洛克 浏览20次
1条回答
1F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 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要求单位按规定为您补缴自2010年12月起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专办员可以办理部分补缴业务,一次性补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为您缴存部分以及您个人缴存部分,具体补缴手续请您与单位专办员沟通协商。
2023.06.06 21:53:20 · 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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