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中国人寿儿童险
中国人寿儿童险
国寿康健学生、幼儿保险系列
您可为您的孩子天真幼稚而担心他的安全?您可因看到报刊杂志上那些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意外而忐忑不安?您可会为孩子缺少医疗保障而操心?选择国寿康健系列学生、幼儿保险,为您的孩子选择一位安全卫士!
疾病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一旦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如果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同时,我们还为您提供3种附加险,为您的孩子提供更加周全的保护:
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您的孩子如果遭受意外伤害,在指定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并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范围内依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您的孩子一旦因疾病住院治疗,在指定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并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范围内,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中国人寿儿童险
您的孩子如果不幸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投保范围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的在学校或幼儿园注册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缴费方式本合同的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障 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身故 身故保险金=二倍基本保险金额 国寿英才少儿保险所有的父母都希望孩子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成家立业,过上幸福舒适的生活。在如今教育费用和生活成本越来越高的社会,如何为孩子铺就一条宽阔平坦的道路?
成才保险金您的孩子在18岁成人时即可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30%的成才保险金。
立业保险金在其22岁时可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30%的立业保险金。
安家保险金在其25岁时可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40%的安家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前不幸身故,可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的1.5倍;于18周岁之后身故,将一次性付清其尚未领取的所有生存保险金。
保险费豁免一旦投保人遭受不幸,中国人寿将豁免所有未交保费,合同仍然有效,被保险人可以继续得到保护和资助。
投保范围只要您的孩子出生满60天至14周岁、身体健康,而您年满20至50周岁、身体健康,就能为您孩子的购买国寿英才少儿保险。
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中国人寿儿童险 保障 生存保险金 成才保险金 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成才保险金 成才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0% 立业保险金 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立业保险金 立业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0% 安家保险金 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安家保险金 安家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40%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 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的1.5倍,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 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费豁免 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 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例:杨先生,30岁,为其出生半年多的儿子小力投保国寿英才少儿保险,杨先生每年交4470元,交费至小力18周岁。他的儿子小力在18岁时可以获得3万元的成才保险金,22岁获得3万元的立业险金,25岁获得4万元的安家保险金,若小力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其家人可以领取身故保险金。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
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和教育是每个父母的责任,使孩子有一个美好灿烂的未来是每个父母的心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拥有良好投资回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是您的首选。
成人保险金您的孩子18岁成人时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成人保险金。
创业保险金22岁走向社会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创业保险金。
婚嫁保险金25岁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婚嫁保险金。
保单红利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轻松享受专业理财。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
保单借款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解您燃眉之急。
中国人寿儿童险投保范围只要您的孩子出生满30日以上、14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保障 生存保险金 成人保险金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成才保险金 成才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50% 创业保险金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立业保险金 立业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50% 婚嫁保险金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安家保险金 安家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50%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 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例:赵先生,为他0岁的儿子投保,保额10万元,交费至15周岁止,年交保费8470元。
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
在父母心中,孩子是永远的牵挂。国寿鸿宇,让您的爱伴随孩子一生。
教育保险金在您孩子年满18、19、20和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每年我们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教育保险金。
中国人寿儿童险
婚嫁保险金年满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婚嫁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年满60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不幸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18周岁后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单红利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轻松享受专业理财。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或者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保单借款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解您燃眉之急。
投保范围只要您的孩子满30天以上、17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您就可以给他购买国寿鸿宇两全分红型保险。
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交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二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障 生存保险金 教育保险金生存至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和2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教育保险金 教育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 婚嫁保险金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婚嫁保险金 婚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60% 满期保险金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0%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 身故保险金=所交保险费×130%,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0%,本合同终止 分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中国人寿儿童险·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 ,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注:被保险人在其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增加的身故保险金为累计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红利的130%;被保险人在其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增加的身故保险金为累计增加的保险金额的200%;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增加的满期保险金为累计增加的保险金额的200%。 例:罗先生为他刚出生的宝宝投保鸿宇两全保险,3年缴费,保费51870元,保额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