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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学生幼儿平安保险”俗称”学平险”。 学平险因为它保费低,保障高被喻为“校园生命工程”, 对于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能将幼儿和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情况下,学平险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从2003年8月30日开始,学校将不能再以投保人的身份为学生统一办理学生平安保险,而改由学生家长自主办理。只有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才能作为投保人,并在亲笔签字认可后,保单才能生效。
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小资料①:
什么是学平险
即“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它的被保险人是在校学生(包括大学生)以及幼儿园幼儿,提供的保险保障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障、疾病身故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以及住院医疗保障。由于学平险保险费低、保障额度高,对于处于好动年龄、容易发生磕碰意外的幼儿和在校学生来说,是一种非常有用的险种。学生及学生家长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购买学平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强制学生购买学平险。
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学平险包含学生幼儿保险期限内所有的风险,主险负责因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责任,投保后九十日因疾病身故的保险责任;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负责因意外伤害到县级以上医院(有些公司会指定医院)治疗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50元以上按80%报销,符合当地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可报销的医疗费用,门诊费用和住院均报销;附加住院医疗负责因意外伤害或参保后九十后初次发生的疾病,在县级以上医院(有些公司会指定医院)治疗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100元以上按80%报销,符合当地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此险种采用累进制给付医疗保险金,报销比例:100元-1000元按50%,1000元-5000元按60%,5000-10000元按70%,10000-30000元按80%,30000元以上按90%.主险没有免赔额,附加意外伤害免赔额50元,附加住院免赔额100元.
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投保“学平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不同保险公司的“学平险”在保障功能上略有差别,家长应根据孩子的性别、年龄和身体状况的不同仔细选择.选择保障范围较多的产品。一般来说幼儿和小学生应着重关注住院、门诊的医疗保障;家长应注意烧伤、烫伤等常见意外是否被列入保险责任。
保额不要超出各保险公司的规定范围。根据规定,未成年被保险人投保的身故保险金额累计不能超过10万元,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不退还所缴保费。
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索赔时应注意:
一、一旦孩子发生意外或因病住院,家长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或由学校代为报案。
二、住院 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二级(含)以上医院住院就诊。索赔时需提供保险单原件、复印件、发票原件、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单、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学校证明等,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要看原始凭证。
三、“学平险”同社保自费药和自费项目规定一样,凡列在社保自费药、自费项目名单上的内容都不予保障。
四、因为保单有90天的观察期,所以,首次投保“学平险”的孩子只有在保单生效满90天之后,保险公司才会对住院医疗的费用进行赔偿。
据了解,某家保险公司一年内理赔“学平险”近7万件,可见学生出险的几率并不低。投保“学平险”意味着花很少的钱把这种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实际上很划算。
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小资料②:
保监会为何下达团购禁令
过去,学平险一直作为团体险由学校为学生统一投保。各家保险公司只同学校打交道,并不直接向家长进行条款说明。一些负责任的学校还向家长详细说明保险的情况,有的学校则干脆什么都不说,只是把保险费跟每年开学时的各种学杂费一起收取了事。因此,每年因学平险引发的各种纠纷和质疑声不断,有的家长怀疑学校乱收费,更多的则是在孩子出险时不知道该不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和如何进行理赔。甚至有的学校代办人员因为嫌麻烦,并不把出险事故上报保险公司,而是直接告诉家长不能理赔,使孩子的保险不能发挥作用,也使家长对保险失去信任。
对此,去年秋季入学前,中国保监会下文明确规定,自2003年8月31日以后,终结学校团购学生平安险,学校再也不能以投保人的名义为未成年学生投保,只有学生家长(监护人)才有这个资格,且家长(监护人)必须在保单上签字。
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小资料③:
学平险购买方式
1.保险公司在学校设有兼职代理业务员,家长可到学校去咨询相关事宜,然后交给业务员去办理;
2.可以直接到设有“学平险”险种的保险公司或各营业网点柜台直接购买。
3.如果身旁就有设有“学平险”险种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也可以直接向其购买。4.可以拨打各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保险公司会提供电话咨询或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