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是国务院批准、民政部登记的社团组织,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成立于2002年6月6日。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学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设会长1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名、并由学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会长为劳动保障部原副部长、全国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建伦同志。全国人大成思危副委员长、全国政协李贵鲜副主席、黑龙江省张左己省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郑斯林部长为名誉会长。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的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单位会员主要是各省、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或社会保险学会,国内有关院校及科研机构、多年来支持社会保险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个人会员主要是劳动保障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会城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和上述单位会员中对社会保险有一定研究水准的负责同志,社会保障及相关领域的学者、专家。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现有单位会员187个,其中,社会保险机构95个,社团组织15个,科研机构、院校23个,企业和金融机构54个;个人会员338人。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组织会员开展社会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为推动社会保险各项制度改革,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险理论体系和科学的社会保险体系服务。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举办学术研讨会、报告会、讲座等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开展社会保险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和推广工作;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 (二)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培训; (三)组织社会保险调查研究;开展社会保险咨询服务; (四)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编辑出版会刊、图书、资料; (六)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其他部门委托的社会保险科研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赋予的其他职责。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同意,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第86次执行局会议(2003年5月7-9日,日内瓦)批准,中国社会保险学会正式成为ISSA的联系会员。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成立于2002年6月6日。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学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设会长1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名、并由学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会长为劳动保障部原副部长王建伦同志。全国人大成思危副委员长、全国政协李贵鲜副主席、劳动保障部张左己部长为名誉会长。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的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单位会员主要是各省、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或社会保险学会,国内有关院校及科研机构、多年来支持社会保险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个人会员主要是劳动保障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会城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和上述单位会员中对社会保险有一定研究水准的负责同志,社会保障及相关领域的学者、专家。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现有单位会员162个,其中,社会保险机构103个,科研机构、院校14个,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45个;个人会员280多人。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组织会员开展社会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为推动社会保险各项制度改革,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险理论体系和科学的社会保险体系服务。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履行下列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