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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新标准
交强险今起降价 老保单按新标准赔付
今天起,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开始实施,16个车型费率下调,平均幅度为10%左右,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降费,与之相配套的新版商业三责险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价。昨天,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杭州车主,投保交强险后勿忘投保较高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作为补充,以便最大限度转嫁因意外事 故造成的赔付风险。
交强险赔偿新标准
老保单可按新标准赔付
新版交强险最大特点就是保费降低,保额增加。如6座以下私家车保费由1050元调整为950元,保费降低了100元,下调幅度将近10%。同时,交强险责任限额将由6万元上调为12.2万元。这对广大车主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那么,手上持有旧保单的保户,可否按新标准执行赔付呢?昨天,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说,对于手中仍持有旧保单保户来说,可分两种情况执行。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老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对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则仍按老责任限额执行。
同时,新版交强险的“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将由现行400元调低至100元,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
交强险赔偿新标准
转移风险 勿忘投保三责险
在交强险降价时,省保险业协会提醒广大车主,尽管新版交强险提高了保额,但对车主提供的风险保障额度还比较有限,建议投保较高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作为补充,在意外发生时,可最大限度转嫁赔付风险。
据省保险业协会介绍,2007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664起、死亡6425人、受伤35138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7.5,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同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年提高。省保险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举了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例,车主高某驾车与行人吴某相撞后造成吴某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全部责任。高某需要承担的费用有:医药费21024元、死亡补偿金18265×20年=365300元、抚养费(13349×10年)/2=66745元(有1个8岁小孩需抚养,夫妻2人共同抚养)、丧葬费27567/12×6=13783元,合计466852元,扣除交强险部分,车主还需承担高达346852元的赔偿费用。
“如果车主没有投保相应较高限额的商业三者险来分散自己的风险,那对一个家庭来说,这笔赔偿费用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省保险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建议车主,投保交险率后,勿忘投保较高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作为补充。从最新公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费率看,下调幅度最高接也近10%。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购买保额5万元、10万元的A款商业三者险,新险种均比老险种节省60多元。按最低折扣70%后计算,30万限额的商业三者险保费支出仅比20万的多109元;50万限额的商业三者险保费支出仅比30万的多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