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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综合保险办理
用人单位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办理凭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表式
《上海市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
上海综合保险办理
三、办理结果
1.符合办理登记的规定,社保机构经办人员当场办好手续,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并加盖结算专用章。《核定表》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工本费30元。社保机构经办人员当场打印一份《领取社会保险缴费卡通知书》,告知您在指定的日期内到结算大厅服务点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缴费卡。
2.资料不全,社保机构经办人员打印《业务登记回执》,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待补全资料后可再凭《业务登记回执》和资料到社保机构继续办理。
3.不符合办理登记的规定,社保机构经办人员当场告知您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资料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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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按《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只需携带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即可。
2.注销
用人单位发生登记注销、终止等变化,在清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上海综合保险办理
一、办理凭证
1.单位工商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等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终止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海综合保险办理
二、填写表式
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
三、办理结果
1.符合办理注销的规定,社保机构经办人员当场办好手续,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2.资料不全,社保机构经办人员打印《业务登记回执》,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待补全资料后可再凭《业务登记回执》和资料到社保机构继续办理。
3.不符合办理注销的规定,社保机构经办人员当场告知您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资料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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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办理单位注销变更后,系统自动生成社会保险缴费卡注销信息,财务出具《结户通知书》。用人单位携带缴费卡及《结户通知书》至建设银行办理结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