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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险内容
2019.05.31 21:57:50· qq1254152597 浏览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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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险内容 (一)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一般为一个学年度,今年即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为适应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保险期限的起始时间可根据具体入学时间确定。(二)赔偿限额和保险费。中小学校赔偿限额为:在校学生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所学校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民币30万元。中小学校保险费按在册人数交费,保险费为每生每年人民币5元。学校应缴保险费=5元x注册学员人数。(三)赔偿范围和标准。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意外损害赔偿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或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裁定确定校方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校方责任险内容 (四)保险费来源。保险费按照谁样,谁支付的原则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采取学校出资、社会赞助的投保方式,积极争取政府财力支持,规范组织实施.校方责任保险费用依据有关财务规定列支。(五)校方责任保险的理赔程序。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理赔事宜的责任部门。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并与经纪公得联系,经纪公司立即派人进行处理。保险公司在接到经纪公司报案后,应在第一时间赴现场勘查,审查学校提供的与赔案有关的各种资料和证明,定责定才员,出具理赔意见。对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意见有争议的,可以采取以下三种办法解决:教育局、学校、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共同协商解决;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最后根据协商、仲裁或诉讼的结果进行理赔。赔偿数额超过5万元的案件,经纪公司应与保险公司组成"临时重大事故处理小组",负责拟定重大事故的解决办法和责任赔偿。(六)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程序和要求。各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部门汇总本辖区投保中小学名册及在册学生数(截至2008年9月15日)后,填写"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名册"及投保羊(由保险公司提供),并于9月30日前将"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名册"和投保单报送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同时将汇总保险费缴纳至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指定保险费账户。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负责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2019.06.01 03:50:28 · 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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