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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社会医疗保险
2025.06.02 04:53:32· 炒概念股 浏览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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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社会医疗保险 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增强城镇非从业居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实施,城镇居民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实行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统筹的保险制度。 沈阳社会医疗保险 坚持低水平起步,从市情出发,综合考虑居民医疗需求和家庭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保障水平的原则;坚持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的原则;坚持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对困难群体重点补助的原则;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政策引导、参保自愿、逐步推进的原则;坚持统筹安排,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其他人群各类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平衡衔接的原则。市财政局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筹集,以及预算安排各项管理、经办经费,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财政专户,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进行监督管理。 沈阳社会医疗保险 市卫生、教育、民政、税务等部门及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残疾人联合会,应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共同做好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始时间:在校学生自参保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其他城镇居民,自参保缴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办法实施前已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凡未在2007年11月30日之前按本办法参保缴费的,以及本办法实施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本市并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缴费后,其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2025.06.03 07:49:46 · 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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