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交通强制险赔偿
2025.05.11 03:26:14· 怕赚钱效应 浏览22次
1条回答
1F
交通强制险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62号国务院令,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有关部门负责人:《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目前实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这一规定秉承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对于切实保护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产安全、维护道路安全和畅通具有重要的作用,减少了法律纠纷,简化了处理程序,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2025.05.12 01:53:17 · 卫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