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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低保新办法
《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对低保门槛、骗保赖保等做了更严厉的规定。 无法核实收入不给低保
为杜绝“低保养懒汉”,拟增加的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对象被反映存款等申报不实的,申请对象应配合民政部门查证。今后,无法核实收入,不配合民政部门查证的,都将被拒之门外。
9种情形均不能享受低保
此次共增加了4项条款以防止规避法律行为而骗保,其中规定:有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申请享受低保时,未进行失业登记的,或经1年内2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放弃法定赡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收入的等9种情形之一的,均不能享受低保。
禁止赖保实施低保渐退
为禁止“赖保”,我市将实施低保渐退制度。拟增加的第十七条规定: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的,给予就业补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后无正当理由尚未就业的,每季度核减其10%的救助金,最多核减其本人享受救助金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