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机动车强制保险单
2024.07.08 21:40:29· 傻傻兔儿 浏览27次
1条回答
1F
机动车强制保险单 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5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规范交强险单证管理,顺利推进上海地区实施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有关工作,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应认真领会保监会通知的精神,加强与总公司的沟通,积极做好实施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从2007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启用中国保监会监制的2007年版交强险保险单(见附件)。上海地区承保摩托车和拖拉机一律禁止采用定额保单形式。   三、各公司应按照要求做好未使用的原2006年版交强险保险单的回收、登记和销毁等工作。   四、市保险同业公会应按照要求,加紧完善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相关功能,以满足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各项管理要求。   附件: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501号)
2024.07.08 21:52:02 · 陶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