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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单位与投资银行的异同
2022.08.23 22:33:51· pp 浏览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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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点说,信托单位也是投资银行的1种,信托单位与投资银行,都是金融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投资银行不是我们平时概念上从事存贷业务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不能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也不从事个人/企业的存贷业务. 1、信托单位 信托单位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信托单位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信托业务18世纪出现于英国。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1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1方授权另1方,代为办理的1定经济事项。信托业务的关系人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3个方面。转移财产权的人,即原财产的所有者是委托人;接受委托代为管理和经营财产的人是受托人;享受财产所带来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托的分类不少,主要包括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任意信托、特约信托、公益信托、私益信托、自益信托、他益信托、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信托业务方式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有利于搞活经济,加强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支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信托单位,在我国又被称为“信托投资单位”,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位法》和《信托单位管理办法》而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5月9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单位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单位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由此获得的收益或造成的损失,均由信托财产承当。 我国信托单位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1)资金信托; (2)动产信托; (3)不动产信托; (4)有价证券信托; (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6)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单位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单位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信托单位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展开公益信托活动.(http://hi.baidu.com/kevenhuang/blog/item/d69c97ce8d4bd23db700c877.html)2、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资银行是证券和股份单位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证券市场和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沟通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集中和规模经济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于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对投资银行的界定也显得十分困难。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单位。国际上对投资银行的定义主要有4种: 第1种: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 第2种:只有经营1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 第3种:把从事证券承销和企业并购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第4种:仅把在1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和2级市场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1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1个新兴行业。它不同于其他相关行业的显著特点是,其1,它属于金融服务业,这是不同1般性咨询、中介服务业的标志;其2,它主要服务于资本市场,这是不同商业银行的标志;其3,它是智力密集型行业,这是不同其他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的标志。投资银行的类型 当前世界的投资银行主要有4分类型: ⑴ 独立的专业性投资银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存在,美国的高盛单位、美林单位、所罗门兄弟单位、摩根·斯坦利单位、第1波士顿单位、日本的野村证券、大和证券、日兴证券、山1证券、英国的华宝单位、宝源单位等均属于此分类型,并且,他们都有各自擅长的专业方向。 ⑵ 商业银行拥有的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对现存的投资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属单位形式从事商人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 ⑶ 全能性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分类型的投资银行主要在欧洲大陆,他们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1般的商业银行业务。 ⑷ 部分大型跨国单位兴办的财务单位。投资银行的业务 投资银行的盈利业务主要有两方面: 1.获利性业务: 1.初级市场造市---证券承销业务, 比如为企业做IPO. 2.次级市场买卖撮合---包括自营和经纪业务. 3.自有资金操作交易---包括投机, 套利等. 4.单位重组---包括扩大/缩小规模, 所有权与控制等. 5.财务工程 6.其他获利性业务---包括咨询, 投资管理, 商人银行, 风险基金, 顾问业务等. 2.支援性业务: 包括市场研究, 清算服务, 信息资讯服务等. 经过近期1百年的发展,现代投资银行已经突破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经纪、证券私募发行等传统业务框架,企业并购、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单位理财、投资咨询、资产及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等都已成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组成。 ⑴ 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单位在本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1般要按照承销金额及风险高小来权衡是否要组成承销辛迪加和选承销方式。通常的承销方式有4种: 第1种:包销。这意味着主承销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员同意按照商定的价格购买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把这些证券卖给它们的客户。这时发行人不承当风险,风险转嫁到了投资银行的身上。 第2种:投标承购。它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趋势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发行方式的证券通常都是信用较高,颇受投资者欢迎的债券。 第3种:代理销售。这1般是由于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高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负担。 第4种:赞助推销。当发行单位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有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单位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单位1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现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⑵ 证券经纪交易。投资银行在2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3重角色。作为做市商,在证券承销结束之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1个流动性较强的2级市场,并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作为经纪商,投资银行代表买方或卖方,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代理进行交易。作为交易商,投资银行有自营买卖证券的需要,这是因为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必须要保证这些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此外,投资银行还在2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 ⑶ 证券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单位、共同基金等。私募发行不受公开发行的规章限制,除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外,又能够比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相同结构的证券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来私募发行的规模仍在扩大。但同时,私募发行也有流动性差、发行面窄、难以公开上市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缺点。 ⑷ 兼并与收购。企业兼并与收购已经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外最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投资银行可以以多种方式参与企业的并购活动,如: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单位和猎物单位提供有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帮助猎手单位制定并购计划或帮助猎物单位针对恶意的收购制定反收购计划、帮助安排资金融通和过桥贷款等。此外,并购中往往还包括“垃圾债券”的发行、单位改组和资产结构重组等活动。 ⑸ 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对1个特定的经济单位或项目策划安排的1揽子融资的技术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赖该经济单位的现金流量和所获收益用作还款来源,并以该经济单位的资产作为借款担保。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它将与项目有关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等紧密联系在1起,协调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1起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而通过发行债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卖、抵押贷款等形式组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融通。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的主要工作是:项目评估、融资方案设计、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有关的信用评级、证券价格确定和承销等。 ⑹ 单位理财。单位理财实际上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它分为两类:第1类是根据单位、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市场、某种产品或证券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提供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分析资料;第2类是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单位等。 ⑺ 基金管理。基金是1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它由基金发起人组织,吸收大量投资者的零散资金,聘请有专门知识和投资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并取得收益。投资银行与基金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发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资银行可作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3,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承销人,帮助基金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 ⑻ 财务顾问与投资咨询。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所承当的对单位尤其是上市单位的1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单位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2级市场再筹资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见意。投资银行的投资咨询业务是连结1级和2级市场、沟通证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和证券发行者的纽带和桥梁。习惯上常将投资咨询业务的范畴定位在对参与2级市场投资者提供投资见意和管理服务。 ⑼ 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经过投资银行把某单位的1定资产作为担保而进行的证券发行,是1种与传统债券筹资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资方式。进行资产转化的单位称为资产证券发起人。发起人将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分类整理为1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定的交易组织,即金融资产的买方(主要是投资银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组织以买下的金融资产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用于收回购买资金。这1系列过程就称为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即资产证券为各类债务性债券,主要有商业票据、中期债券、信托凭证、优先股票等形式。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本金、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即资产债务人偿还的到期本金与利息。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人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⑽ 金融创新。根据特性不同,金融创新工具即衍生工具1般分为3类:期货类、期权类、和调期类。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3种,即套利保值、增加回报和改进有价证券的投资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工具的设立与交易,投资银行进1步拓展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资本收益。首先,投资银行作为经纪商代理客户买卖这类金融工具并收取佣金;其次,投资银行也可以获得1定的价差收入,因为投资银行往往首先作为客户的对方进行衍生工具的买卖,然后寻找另1客户作相反的抵补交易;第3,这些金融创新工具还可以帮助投资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免受损失。金融创新也打破了原有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界限和传统的市场划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 ⑾ 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对新兴单位在创业期和拓展期进行的资金融通,表现为风险高、收益高。新兴单位1般是指运用新技术或新发明、生产新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可以获得远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但却充满了极大风险的单位。由于高风险,普通投资者往往都不愿涉足,但这类单位又最需要资金的支持,因而为投资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投资银行涉足风险投资有不同的层次:第1,采用私募的方式为这些单位筹集资本;第2,对于某些潜力巨大的单位有时也进行直接投资,成为其股东;第3,更多的投资银行是设立“风险基金”或“创业基金”向这些单位提供资金来源。*国际投资银行的3大系统: 1.美国投行---比如号称华尔街证券3巨头的美林, 高盛, 摩根士丹利. 2.英国商人银行及欧洲综合银行 3.日本综合券商---比如野村, 大和, 日天等. (http://www.yss2006.com/yxzl/yx/zs1.htm)
2022.08.25 03:51:55 · 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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