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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是社会公众或社会不特定人群作为委托人,以购买标准的、可流通的、证券化合同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统一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第2种是有风险识别能力、能自我保护并有1定风险承受能力的特定人群或机构作为委托人,以签订信托合同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 信托理财的几点好处:作为金融业4大支柱之1的信托业,与银行、保险、证券和基金相比,与个人单独理财相比,在个人理财方面有着其独特的好处。第1,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相分离信托投资单位可以根据客户的喜好和特性,度身定做信托理财产品,通过专家理财最大限度地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信托理财产品的受益人可以是自己(自益信托),也可以是他人(他益信托),还可以是大众(公益信托),这是信托理财产品独有的东西。这种投资方式和产品的灵活性是券商、银行和基金单位所缺乏的。与个人单独理财相比,专家理财,省时省心,低风险收益高。通过信托集中起来的个人资金,由专业人才进行操作,他们可以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技能进行组合投资,从而避免个人投资的盲目性,以达到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的目的。第2,信托财产法律上独立大家的财产1旦经过合法的信托形式,便不受委托人、受托人(信托投资单位)及受益人的债务人追索。即使信托投资单位出现破产,信托财产还可以完整地交由其他信托投资单位继续管理。因此,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信托财产的独立与有保证。第3,投资领域的多元化根据信托的特点,信托投资单位是目前惟1准许同时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投资领域的多元化可以在1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人收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