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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员工4/15发生工伤(手指骨折),发生后送医院治疗并安放了两颗钢钉固定,现在医院住院治治疗中,...
2020.01.31 00:07:53· 春雨 浏览28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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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生您好!伤者能否出院,请以其主治医生的意见为准。如果伤者出院时,其《工伤认定》结论未出。那么出院时不能作现场结算,只能由您们先行垫付伤者医疗费。等到伤者《工伤认定》结论下发,又被认定属工伤的,用人单位再与伤者一同到社保局签收《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再将伤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内治疗其因工受伤所产生医疗费的一切相关票据到社保局待遇股办理费用结算(包括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该补贴按35元一天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的资料:1、提供本单位开户银行帐户或伤者帐户填写银行信息确认表并盖公章;2、伤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1份;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4、用药医疗门诊发票,需提供对应的用药明细清单、处方单。如门诊发票有检查费、化验费或放射费的,需提供相对应的结果报告书。5、如有住院,如未现场报销的住院发票,需提供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和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后面需注明未现场结算原因,加盖医院收费处公章,如已在院现场报销的发票,需提供发票原件,现场结算单和出院小结。6、病历本(原件)、诊断证明(原件),病历本必须登记每一次的看病记录。7、医疗材料如本人名字打印错 ,必须到医院修改(修改后盖医务股公章)8、办理工伤待遇业务,必须单位人事代表和伤者(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过来办理。请问该回复是否清晰?如还有不明确之处,欢迎再次来询,可直接咨询您司所在地社保分局。感谢您的来询。祝:工作顺利!
2020.01.31 17:50:38 · 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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