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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在我市非定点医院住院,请携带以下资料在出院后两个月内到社保分局办理医疗待遇申领: ①疾病诊断证明原件;②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④住院病历或称入院记录复印件⑤出院小结或称出院记录复印件⑥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⑦《转院证明》原件(限转院者);⑧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限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若由其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广州海珠区妇幼保健院不是我市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40%。要是自行前往我市在广州的定点联网医院住院,如中山三院,报销比例为65%。关于详细的报销相关的规定,请查看“本网站首页——在线宣传——医疗生育保险”。要是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再次来信或咨询当地社保分局,我们的同事会详细为你解答的。祝生活愉快,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