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你好!非本市户籍失业者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在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符合条件申领的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活期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复印件,“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盖单位公章)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停保后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领取标准以2003年7月为界,之前的,每缴费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3%,之后的,计发16%。2003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剩余不满一年的缴费月数与2003年7月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126个月大约可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一千多元,具体以申领时核算为准.参加养老保险满15年并达到退休年龄可以申领养老金.如果离开东莞去其它城市工作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然后在工作地继续参保.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原参保地社保局保险关系股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带回接收地社保局即可;感谢您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还有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