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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生育报销中的,参保人男职工连续参保足额缴费12个月后的报销,其妻子也可享受同等生育费用待遇,...
2020.12.30 03:19:05· 特劳特 浏览1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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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参保男职工在生育时已经连续参保缴费12个月以上,并且其配偶在生育时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取得失业证明的,男职工可以个人名义申报生育医疗费,提供的是男方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于生育出院后半年内持下列资料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办理生育医疗待遇申领: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籍参保人不需提供此项) 6.本人银行存折或活期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限所持社保卡不具备金融功能参保人提供);若所持的社保卡为新一代社保卡,并且已经成功激活的,不需提供此项。若申请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每一页的复印件。 7.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8.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若由其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9.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2013年10月1日后生育的,参保男职工申报生育医疗待遇,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配偶生育前已办理失业登记或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要是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再次来信或咨询当地社保分局或致电12333。祝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2020.12.30 03:50:08 · 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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