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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3年10月1日起,所有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实际需要选择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前提必须企业员工统一参保)。医保个账由原来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独立出来,转换为补充医疗保险的一部分。补充医疗保险采取递进参保形式,必须在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才可选择参加医疗个账。未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能单独选择参加医保个账。 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种的参保人,同时参加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不再另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