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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领取标准以2003年7月为界,之前的,每缴费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3%,之后的,计发16%。2003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剩余不满一年的缴费月数与2003年7月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李先生,非本市户籍,2002年7月至2006年6月参加了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339.25元。2006年7月,李先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时,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950.87元,根据张先生的缴费情况具体计算如下表: 缴费时间 缴费工资(元) 实际缴费月数 待 遇(元) 待遇总额(元) 2002.07-2003.06 665 12 1339.25×1(年)×23%=308.03 950.87 2003.07-2004.6 702 12 1339.25×3(年)×16%=642.84 2004.07-2005.06 1880 12 2005.07-2006.06 2110 12 合计 48 月平均缴费工资(元) (665×12+702×12+1880×12+2110×12)÷48(月)=1339.25 根据你的参保情况参照以上算法大概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一仟四百多元.具体以申领时核算为准.感谢您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