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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1996年11月参保,于2011年12月停保,请问能领取多少的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2019.10.04 23:14:43· nnnnv 浏览27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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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市户籍参保人非本人意愿失业,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可以申领失业金.缴费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一个月,四年以上每满半年领取一个月,最长领取时间为两年,每月失业金金额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非本市户籍失业者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在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领取标准以2003年7月为界,之前的,每缴费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3%,之后的,计发16%。2003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剩余不满一年的缴费月数与2003年7月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感谢您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咨询!
2019.10.05 15:52:36 · 江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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