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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生育医疗待遇申领手续需于生育出院后6个月内带齐相关资料到各社保分局办理,所需资料:1、诊断证明原件(医院出具);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医院出具);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符合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外户藉者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出具);6、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新社保卡并激活者无需提供此项);7、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双面);8、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谢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