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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你在生育时满足生育医疗费的报销条件的,可以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 2.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生育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若满足上述规定,请于生育出院后半年内持下列资料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办理生育医疗待遇申领: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籍参保人不需提供此项) 6.本人银行存折或活期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限所持社保卡不具备金融功能参保人提供);若所持的社保卡为新一代社保卡,并且已经成功激活的,不需提供此项。若申请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每一页的复印件。 7.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8.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若由其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要是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再次来信或咨询当地社保分局。祝生活愉快,合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