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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认定工伤,社保局会出具一份什么材料?
2023.03.11 04:10:20· leeyou 浏览1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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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永安您好!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及时限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即,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如工伤发生一年后才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社保局将不能受理。请问以上回复是否清晰?如还有不明确之处,欢迎再次来询。感谢您的来信。祝:身体健康!
2023.03.11 11:49:20 · 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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