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金给付:本保险养老金领取起始日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养老金领取方式有三款供选择:
A款 保险人每年于本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的12%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B款 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养老金,金额为人民币24800元(男)、人民币28450元(女),本合同终止;
C款 保险人每年于本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的16.1%(男)、14.8%(女)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养老金领取方式在投保时选定,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前可变更一次,此后不再办理变更。
男60周岁、女55周岁投保的,首次养老金于合同生效3个月后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