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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1109***2011/12/21 03:37 您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第一条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退休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社会保险保障程度很低,建议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以下推荐一些综合保险给您参考:“太平福寿”意外伤害保险太平人寿是一款保障全面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额度均衡,非常适合作为社保补充进行购买。1、普通意外保险金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2万元;2、飞机意外保险金50万元,火车轮船保险金20万元,客运汽车保险金15万元;了解更多意外险产品请访问 >> 综合意外险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