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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1109***2011/10/29 09:39 您好,有两种状况具体分析如下:一、该保险合同是什么时候投保和生效的。如果保险合同的投保和生效日期是2009年10月1日也就是新《保险法》生效以后,你们就无需有任何顾虑了。因为新《保险法》规定单位不能成为员工的保险受益人。二、如果保险合同的投保和生效日期是新《保险法》生效以前,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约定进行赔付。有三种情况:1、如果保险金的受益人指定的是被保险人的儿子或者配偶,那么保险金将有被指定的人全部受益;2、如果没有指定保险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将有被保险人的配偶、儿女等直系亲属法定继承;3、如果保险金受益人指定的是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即被保险人侄子),保险公司也只有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慧择建议:中年以重大疾病保障为主,以家庭经济状况决定选择多少。了解相关产品可访问 >> 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