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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两全保险又称“混合保险”或“储蓄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期满生存为条件,都可获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生死两全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受欢迎的一个品种,可以作为储蓄的一种手段,也可为养老提供一种保障,还可以用于为特殊的目的积累一笔资金。生命保险金,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仍生存,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形式。生死两全保险的基本特点1、储蓄性。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既可获得保险保障,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可按年 ( 或每月 ) 交付少量钱,存入保险公司,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险期满时,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 2、给付性与返还性。两全保险中,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保险期满依然生存,保险公司均要返还一笔保险金。在未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的保险费等于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保险公司,换句话说,这些保险费等于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