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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额由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缴费额=缴费基数*(企业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现行企业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19%、基本医疗保险8%、女工生育保险0.8%、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1.5%、住房公积金25%(1998年底以前入厂员工10%)同时执行个人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15%(1998年底以前入厂员工10%)、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均在税前工资中代扣。大连市规定于每年6月,依据全市上年度在岗员工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员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确定下一社保年度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代扣代缴项目,并在人社局等相关系统平台中录入。执行国家的规定,缴费基数最高不能超过大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能低于平均工资的60%。2010社会平均工资37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