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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都设有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要求退保的,保险公司仅扣除不超过少量工本费(大多数为10元)后退还全部保险费。而过了犹豫期,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里,就出现了一个保单的现金价值的概念。所谓保单的现金价值,就是保单在指定时刻所具有的价值,换句话说,就是客户如果在这一时刻选择退保,他所能取回的钱。因此也被称为“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 现金价值是能退到多少保费的关键。据了解,每份人寿险保单上都有现金价值表,现金价值表对每个年度末投保人退保所能退还的现金价值进行了列示。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大多数保单在背后都会附有现金价值表,以提示你在投保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但大多数投保人往往对此并不在意。保险公司无法向每一个投保人提供现金价值的详细计算公式,但拆开项目来看所扣除的诸多费用会让你大吃一惊,据了解,保险公司的手续费一般有这样一些项目:纯保费、管理费、直接佣金、间接佣金、人员报酬、培训、体检、核保、出具保险单、交通通讯、税收等等十几种之多!所以购买保险和决定要退保的时候都要谨慎点。看清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