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2.3.1 满 期 生 存 保 险 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 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3.2 疾 病 身 故 保 险 金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疾病身故保险 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疾 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身故时所处的保单 年度(详见释义)数÷保险期间2.3.3 意 外 伤 害 身 故 保 险 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意外伤害身故 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身故时所处的 保单年度数÷保险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