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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所有人又称“保单持有人”,是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保单所有人是人寿保险中的一个新名词,因此其称谓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的场合。 由于财产保险合同大多是一年左右的短期合同,保单没有现金价值。并且,由于绝大多数投保人都是以自己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来进行投保(成为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得到保险赔偿(成为受益人)的,因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所有人通常就是一个人,所有人在这里并没有太大的意义。但在人寿保险中,由于人寿保险所具有的储蓄性,以及在许多场合,所有人与受益人并不是同一个人的事实,所有人的意义就显得十分突出和重要了。 保单所有人是在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产生的。他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组织机构;既可以与受益人是同一人,也可以是其他的任何人,但一般来说,被保险人与保单的所有人为同一人的情况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