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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超日太阳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发布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超日太阳于2014年4月3日收到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函,该公司以超日太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目前,超日太阳尚未收到上海一中院的裁定受理通知,请您继续关注深交所相关公告。我公司作为“11超日债”的受托管理人,将继续依照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及“11超日债”《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会议规则》等发行文件的规定,尽职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最后提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债券持有人大会并进行参会登记(登记方法参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1超日债”(证券代码:112061)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特别提示” );并可以委托受托管理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可以在表决票中对是否同意会议议案作出明确的表态,由受托管理人代为收集并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我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会议规则》的规定并在律师的见证之下完成代理投票工作,请债券持有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