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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深交所2014年4月5日公告《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利息剩余未付部分的派息权益登记日的公告》,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4 年3月5日发布《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 超日债“) 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的公告》,且于2014年3月7日支付了 “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中的400万元,剩余8,580万元利息尚未支付。考虑到在2014年3月6日(即支付第二期利息中 400 万元部分的债权登记日)之后,“11 超日债”可能存在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过户的情况,上述第二期利息中欠付的8,580万元利息将归属于未来付息公告披露后的某个时点登记在册的全体“11 超日债”持有人。具体的派息权益登记日将在未来公司支付欠付利息部分的付息方案中另行公告。中信建投证券将继续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及“11超日债”《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勤勉履行受托管理义务,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后续处理进展情况,请您随时关注深交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