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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复如下:1、一个家庭名下同一时间段只能有一笔公积金贷款。在前一笔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2、职工的还贷行为是发生在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公积金后的,可申请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于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提取类办事指南。商转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购房总价款、可贷比例、贷款年限、商转公贷款的商贷余额等有关。职工个人申请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具体可贷金额以柜台审批为准。3、目前可预约原贷款放款时间在2012年12月(含12月)之前的,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放款时间在2012年12月之后的,预约批次具体时间以公积金公布的时间为准。我中心会及时在官方微博和网站公布商转公分批次预约的相关信息,敬请有商转公需求的职工关注。待公积金贷款放款后,职工符合按月还贷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于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提取类办事指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