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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复如下:1、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但可贷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若职工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贷款类办事指南。2、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是未取得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可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或待该套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后,若职工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3、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成为深圳住房公积金顺位抵押协议银行之一,不需要赎楼。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需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的同意。职工可在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预约后,带上相关申请材料到选定的受托银行办理。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请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贷款类办事指南。4、目前可预约原贷款放款时间在2012年12月(含12月)之前的,今后,我中心将根据业务办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分批预约时间段,敬请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