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需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若您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的贷款类办事指南。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具体可贷金额以柜台审批为准。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职工可登录我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有“额度试算”模块或我中心网站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器”模块,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试算。试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以受理柜台审核结果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