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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若您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贷款类办事指南。待公积金贷款放款后,若职工符合按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于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提取类办事指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