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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2年的时候离开原来的单位,然后当时我们已经提交了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各种资料,但是,卡还...
2020.07.18 06:20:39· nvyu 浏览1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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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职工个人账户生效后将自动申请办理公积金联名卡,请职工咨询原单位专办员制卡情况或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就近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查询。如制卡失败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无卡的,新单位专办员可重新为职工申请制卡;如职工已成功制卡,但无法找到联名卡,职工可前往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挂失补办卡,具体流程请按银行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发卡银行。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若单位确实有为职工少缴,漏缴的情况,需由单位专办员网上预约申报后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预约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少缴补缴业务。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
2020.07.18 21:52:01 · 贺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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