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规定的职工工资范围确定,企业工资主要有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职工在公积金的执行年度周期内(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单位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一次。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