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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家庭成员名下房产套数合计为两套的,且商转公业务办理的就是这两套其中的一套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若职工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受理,贷款利率按照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利率计算,即基准利率上浮10%。但需要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的,需职工向受托银行了解商业贷款的审批政策。具体以柜台审核为准。目前可预约原贷款放款时间在2012年12月(含12月)之前的。若申请人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的贷款类办事指南。商转公贷款的购房合同是指申请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时提交给原商贷银行的具有真实的房屋交易价格的买卖合同。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